股票代码:600807 股票简称:济南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3-051
【资料图】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免于发出要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同意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
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签署《济
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济南舜正投资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舜正投
资拟通过现金方式认购 163,934,426 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
监会予以同意注册的决定为准)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济南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控股股东,
直接持有公司 255,878,689 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28.92%。根据前述协议的
约定及本次发行方案,按本次发行数量上限 163,934,426 股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
后,济南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预计将合计持有公司 419,813,115 股股
份(占公司届时股份总数的 40.04%)
。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
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
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收购要约。鉴于舜正投资已承诺自本次发
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其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济南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规定的可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条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济南高新城市建
设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向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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